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资产处置评估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X-JC-2023057
2.项目名称: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资产处置评估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计算基数为单笔成交金额。
5.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对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房产价格、房产租金、废旧设备资产、二手车、股权等拟处置资产提供评估服务,出具客观、独立、公正、科学、专业的报告。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前经采购人综合评定为合格的,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不再续签或终止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明材料、土地评估资质(省自然资源部门下发的备案函)、房地产评估资质(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明材料、土地评估资质(省自然资源部门下发的备案函)、房地产评估资质(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开启时间往前推算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行
账号:81700188000089469
2)报名现场现金支付
5.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审核无误并收到文件费后将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磋商供应商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第4条。
2.澄清及答疑
(1)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质疑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磋商失误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4.本项目不满3家磋商响应,将重新组织采购。
5.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6.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结果以磋商小组现场审核为准。
7.特别说明:因工作需要,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已经取得机构或本人同意后对外公布。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教育局
地 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联系方式:19906113189、0519-86908235-8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19906113189
附件: 报名申请表(资质).docx